程自远忍不住笑:“你这样子,会不会变成活人啊?
到时候我成了鬼,你却是人,可就又阴阳两隔了。”
楚素眉摸摸脸颊,伸伸胳膊,皱眉嘀咕:“是啊,自打跟你交往这么些日子,我总觉得身子越来越温热,脸越来越红,有时候筋骨还麻麻痒,没有以前僵木了。”
程自远变色道:“天,会不会真像《聊斋》里说的,‘受生人气,日食烟火,白骨顿有生意’?
那一来可就……”
楚素眉低头沉吟:“你上次说要通过交合,染上精血,才可以的,可我们并没有这样啊。”
程自远半笑不笑:“那是下一步,先是受人气烟火,有了生意,然后才受活人精血,这时,尸骨就会恢复活时的面貌,有了体温,等上一百天,傍晚的时候把坟墓挖开来,剖棺取尸,蒙上厚衣服,放到温和的地方,就会恢复呼吸心跳了,再慢慢喂热汤,你就会很快苏醒过来,变成一个大活人。”
楚素眉惊得半张嘴,定定看他,叫:“啊?
还有这种事?”
“是啊,蒲松龄《聊斋志异》里的《连琐》写得明明白白。”
楚素眉想了想,摇头:“不可行,我的坟墓都湮没三百四十多年了,连我自己都找不到,更别说是你,纵然恢复过来,你也挖不出,等于再活埋一回。”
程自远笑了:“有办法啊,你给我指点大概的位置,我呢,有一百天摸探的时间,可以请勘探队、考古队用现代电子仪器探测,估计出你那荒冢土层的大概年代,最最关键的,是一百天后,挖墓之前,会有一对青鸟在你墓前的树枝啼鸣,这无疑是最准确的引导,再不可能弄错的。”
楚素眉凝视他,脸颊红霞浸润,双眼褪去诡异红色,闪出清亮如水的光芒,嘴巴嗫嚅好一阵,嘀咕:“但愿这是……”
“真的,我保证!”程自远说,不知怎的——大概是觉得对方痴着的表情很可爱——突然忍不住扑哧发笑。
楚素眉拉长脸,跺脚,嗔道:“我看出来了,你是在哄我,笑话我!
人家对你可是真心的,你却对人家使坏。”
程自远忙指天画地,发誓自己也是认真的,言出有据,不信可以去查书,只是这蒲松龄的话是否可靠,他不能保证,也许会有风险。
楚素眉沉下脸,眼里的亮光暗了,眉毛凝结,似有万千思虑涌上心头。
程自远说:“风险莫测,算了,还是让我移魂尸体,跟你一起做鬼吧。”
楚素眉暗暗地叹了口气。
呆在渔网里,由楚素眉伺候吃喝拉撒,倒也无忧无虑。
按照楚素眉的说法,是要程自远好好养着,以充沛的元气迎接伤筋动骨的寄灵术。
瘦高白须男子、老妇人等也不时冒一股紫烟,或直接吵吵囔囔赶来探望他俩,对楚素眉叮嘱这个那个,对程自远则又嫌恨又无奈,有时不免调笑他:
“小子,寄灵术一旦成功,你不但免去血肉速朽之苦,灵魂千万年不灭,而且竟然成了我家新郎,多少好事等着你,你是哪辈子修来的福嘛。”
程自远应声讷讷,脸紧张得时而发红,时而灰白。
再看楚素眉,也是神情紧张忐忑不宁的样子。
眨眼几天过去。
这天夜里阴风怪吼,紫雾弥漫,整个草屋都好似换了模样,看上去如同鬼府魔穴,闪出幽冷的光亮。
突然,哐当,房门洞开,一大片黑紫的烟气携着哭吼的阴风扑了进来,在厅堂里盘旋聚集,渐渐显出方巾布衫的骷髅形状。
“小姐,”这骷髅对楚素眉喊,“尸体找到了,你去看看,相中了,今夜就开颅移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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