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五天,下午五点三十分。
河口镇派出所,值班室。
台面上那个录音笔的小灯亮着。
值班台后头两个人。
靠墙那边一个。
门边那张椅子上坐着段豹。
一共四个。
“我先说清楚我是谁。”
陈九斤站在台子前头。
“我是犯罪嫌疑人。”
值班民警的笔停了一下。
“我要自首。”
“我也要举报。”
“两样我都要说。”
“我先说头一样。”
“先说罪。”
“说完罪,我再说举报。”
值班台后头那个民警抬起头。
“为什么这个顺序。”
陈九斤把两只手放在身侧。
“因为我要是先说举报——”
“各位听我说的时候,心里会先有一样东西。”
“那一样是:这个人是来立功的。”
“一个来立功的人说的话,各位得先掂一掂。”
“掂他有没有添,有没有减,有没有把自己那一份往别人身上推。”
“我先说罪。”
“罪说完了,往后我说的每一句,各位掂的时候少一样要防的。”
“我今天带回来的,只有这一样。”
“三条。”
“我一条一条说。”
“说的时候我报日子,报数目,报地方,报当时在场的人。”
“记不准的,我说记不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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